天马(安徽)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违法事实:年11月9日,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关于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》(药监综便函〔〕号),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不合格报告书(报告书编号:ZJYC),检品名称:蜜款冬花(批号:),生产单位:天马(安徽)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检验结果:杂质项不符合规定(标准规定:应不得过3%,检验结果:32%)。
处罚内容:
1.没收暂停销售的不合格蜜款冬花(批号:)11kg;
2.没收违法所得叁佰贰拾贰元(.00元);
3.处违法生产、销售药品货值金额捌佰零伍元(.00元)(货值金额不足十万的按十万计)2.5倍的罚款计贰拾伍万元(.00元);罚没款共计贰拾伍万零叁佰贰拾贰元(250.00元)。
违法事实:年11月16日,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》(药监综便函﹝﹞号),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不合格报告书(报告书编号:ZJYC),检品名称:马勃(批号:),生产单位:天马(安徽)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检验结果:总灰分(标准规定:应不得过15.0%,检验结果:36.5%)、酸不溶性灰分(标准规定:应不得过10.0%,检验结果:29.6%)项不符合规定。
处罚内容:
1.没收违法所得三佰柒拾捌元(.00元);
2.处违法生产、销售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计壹仟壹佰叁拾肆元整(.00元);
3.出借《药品许可证》罚款捌万元整(.00元);
4.罚没款共计捌万壹仟壹佰叁拾肆元整(8.00元);
5.没收暂停销售的中药饮片马勃(批号:)1kg。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